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行政法一
Administrative Law 
開課學期
110-1 
授課對象
社會科學院  公共行政組  
授課教師
黃錦堂 
課號
PS2301 
課程識別碼
302 4321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社科407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50人
外系人數限制:1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旨在介紹行政法總論的前半部,包括:
行政、行政法的定義與分類、行政法總論的意義與應有內容;
在憲法五權分立架構下之行政: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;
行政組織法:區分為:「直接行政」與「間接行政」;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、公營事業法、行政法人法、公法上社團法人法制(例如地方自治團體);
公務員法;
行政作用法之法規命令、行政規則、行政處分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的目標,在於傳授政治學系公共行政組學生之行政法專業知識。 其次,本課程也將討論大法官解釋、行政法院判決與報章案例。 
課程要求
學生須事先閱讀吳庚、盛子龍,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,第16版(2020)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五 14:30~15:20 備註: 請先以e-mail來預約,並略說事由。地點在社科院大樓812研究室。 
指定閱讀
吳庚、盛子龍,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,第16版(2020) 
參考書目
1、黃錦堂,2021,《行政組織法論》,元照出版。
2、黃錦堂,2020,「行政法的發生與發展」,收錄於翁岳生編,《行政法(上)》,
第二章(學林)。
3、林水波編著,2000,《政府再造》,智勝出版。
4、廖義銘,2001,「從理性到反思-後現代時期行政法基本理念之轉型」,台大政研所博士論文。 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摘要作業 
20% 
同學兩週需繳交一份上課摘要作業 
2. 
期末報告 
30% 
學生分為六組,每組負責一個黃老師所給的題目,必須先與黃老師討論兩次,依照格式,寫出期末報告,字數5000字以上。 
3. 
期末考 
50% 
針對整個學期的進度,採申論題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24  介紹何謂「行政法」;區分總論、各論、行政法之類型、個別行政法律。
本課程為行政法總論,針對行政權整體。
當代立憲主義下之行政權。 
第2週
10/01  1、當代立憲主義下之行政權。民主國、法治國(基本權保障、基本國策;權利分立;法律保留;公平正義之法治國)、社會國、環保國、中央與地方分權(地方自治)
2、「法律優位、法律保留」-「依法行政」-「依法審判」 
第3週
10/08  法律優位、法律保留 
第4週
10/15 
法規命令、行政規則 
第5週
10/22  法規命令、行政規則 
第6週
10/29  行政處分(行政機關之個案決定) 
第7週
11/05  行政處分 
第8週
11/12  行政機關之基本概念及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」。 
第9週
11/19  行政法人、獨立機關、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、公營事業。 
第10週
11/26  公務人員法 
第11週
12/03  同上 
第12週
12/10  本課程學生報告題目之發給,並約略講解格式與要求。
略區分法律於個案之解釋適用論及法律政策論(只法律之制定或修改) 
第13週
12/17  行政契約 
第14週
12/24  行政契約 
第15週
12/31  行政執行 
第16週
01/07  期末考試 
第17週
01/14  學生分組報告 
第18週
01/21  學生分組報告